非法集資和集資詐騙案區別
時間:2023-09-01 06:41:57
(資料圖)
非法集資和集資詐騙案區別
非法集資和集資詐騙案區別如下:
1.行為的目的不同。集資詐騙罪的行為人必須具有非法占有所募集的資金的目的,包括據為已有、據為單位或者他人所有。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行為人主觀上則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通過非法吸收、變相吸收公眾存款而用于營利活動,以牟取暴利。實踐中,判斷行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區分集資詐騙罪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關鍵;
2.行為方式不盡相同。前者是使用詐騙方法,即使用捏造事實、編造謊言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眾財物;而后者則不要求必須使用詐騙方法,哪怕是以真實的方法來吸收公眾存款,也可以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3.侵犯的客體不同。前者主要侵犯的是公司財產的所有權,而后者主要侵犯的是國家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資詐騙的數額并不是量刑的唯一依據。
二、非法集資犯罪構成要件
找法網提醒您,非法集資犯罪構成要件如下:
1.主體是一般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
2.客體是國家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資在形式上表現為一種資本的運作過程。
3.客觀方面表現為未依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準的集資行為。
4.主觀方面是故意。
三、非法集資案件如何報案
非法集資屬于刑事犯罪,建議及時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報案。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并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