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新鮮事兒|有護士還得請護工?這一情況或將改善
時間:2023-06-25 12:05:33
護工費成一些家庭沉重負擔
圖源中國政府網微信
(資料圖片)
醫療機構的護理工作關系到醫療質量和患者安全,關系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就醫感受。
2010年,原衛生部發出通知要求,“逐步解決依賴患者家屬或者家屬自聘護工承擔患者生活護理的問題,減輕患者的家庭負擔”。
2020年8月,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護理工作的通知》提出,護士資源不足時,醫療機構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聘用配備一定數量、培訓合格的醫療護理員,并按照要求加強規范管理。
日前,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印發《進一步改善護理服務行動計劃(2023—2025年)》,提出到2025年,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責任制整體護理覆蓋全院100%病區。行動計劃提出4個方面19項具體任務。
就護工的廢存問題,記者進行了再調查。
記者今年6月初走進北京市某三甲醫院(以下簡稱A醫院)骨科病房,此時的李文昌正在病房排隊等待做手術。護工是他的兒子李銘軒(化名)花錢請來的。
在李銘軒看來,照顧父親,這位護工還算用心,但他心里仍有不快:“最近3個月,我父親在幾家醫院輾轉住院大概70天,經過醫保報銷后自付醫藥費1萬多元,而護工費比醫療費還高,支付了1.7萬余元,這對我們家庭來說是一筆不小的負擔。”
李家的經歷并非個例。記者采訪了解到,囿于我國護士數量不足,除傳染病病房等一些特殊病房患者的生活護理由護士承擔外,普通病房的患者需要生活護理時,主要由家屬或自聘護工承擔。有的醫院與第三方機構合作,由第三方機構提供護工;有的醫院沒有相關合作,家屬得自己找護工,護工來源有護工服務公司、家政公司以及單干的護工。市場化的護工費用,通常在一天兩三百元甚至更高。
受訪專家認為,在護士資源難以及時補充的情況下,為解決患者住院陪護難題,落地醫療護理員制度未嘗不是一個解決方案。未來應該盡快出臺配套制度,解決護理服務的付費難題,建立護理費用各方共擔機制,加快探索建立醫療護理員制度,減輕患者及其家庭負擔。
患者住院不能自理
無奈付費自聘護工
根據李銘軒提供的醫療單據,他父親此次住院20天,向B醫院支付醫療費1.8萬多元(自付6000多元),其中護理費(費用既包括臨床護理,也包括生活護理——記者注)520元,即每天26元。住院同期,他支付護工費4800元,是醫院護理費的9倍多。
“從3月31日起,這名護工就一直陪護我爸,截至6月9日,我們已經支付了1.7萬余元護工費。這筆錢已經遠超經醫保報銷后我們自付的醫藥費。”李銘軒說,“父親住院期間,已經向醫院交納了護理費,為何還得自聘護工并承擔這么大一筆護工費?”
北京市海淀區居民王霞(化名)不但覺得護工費“太貴”,還對醫院“強行推薦”護工感到不滿。今年4月,她騎電動車下班,在路口被一輛轎車撞倒,腿骨骨折。在北京一家三甲醫院手術后請了5天護工,“在這家醫院住院,如果患者手術后不能生活自理,醫院要求患者聘請與醫院有合作的第三方機構的護工,不允許我們自聘護工,也不許由家屬陪護”。
護工的費用為“一對多”每天200元,“一對一”每天320元。“我選了‘一對一’的,除了護工費之外,我還需要每天給醫院交納25元護理費。”王霞說。
記者根據某社交平臺上患者上傳的數據統計,各地“一對一”護工費大多是一天兩三百元,也有一天三四百元的。一般情況下,如果因病住院一個月,除了正常交納護理費之外,護工費支出大多在6000元至9000元之間。
護工入職門檻偏低
培訓走過場不規范
采訪中,多名患者和家屬向記者吐槽,花大價錢請了護工,可對方的專業素養和職業操守卻讓人無語。
去年年初記者采訪北京市民肖華(化名)時,她正在為姥姥住院期間被護工虐待而鳴不平。
沒住幾天院,姥姥嚷著要出院。“說護工對她特別兇,嫌她胖,幫她翻身時特別用力,還使勁兒打她。”肖華說,看著姥姥兩只胳膊上青一塊紫一塊的,全家人都很憤怒,趕緊拍下視頻和照片,找院方交涉,院方給了護工所屬公司的電話號碼,讓家屬直接和對方協商。
與此相比,護工護理能力不足則是一個更具有普遍性的問題。
在天津某三甲醫院從事10余年護士工作的宋佳明(化名)告訴記者,很多護工缺乏專業護理知識,比如病人術后翻身是有嚴格要求的,不能隨便翻身,有的護工不懂,病人提出要求就給翻身,這可能會造成傷口破裂,嚴重的還要進行二次手術。
“護工經常接觸病人的血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相對容易被各種病原微生物感染,是傳染病的高危人群,但他們普遍對醫院感染及其危害性缺乏認識,增加了院內交叉感染的風險。”宋佳明說。
記者采訪發現,護工群體之所以護理能力不足、專業素養差,與其入職門檻低、培訓不規范等有很大的關系。
記者以求職者身份撥打網上護工招聘電話了解到,一些護工平臺對護工的招聘條件設置得很寬泛,不限學歷、無需相關經驗,年齡最好是四五十歲,能吃苦耐勞即可。
而接受過培訓的護工稱,很多培訓就是走過場。
有護工說,上崗前家政公司對其進行了培訓,培訓形式是讓自己看視頻講座;還有護工說,家政公司發了本有關護理的書讓她看,就算是培訓了。
醫院護士資源不足
長期存在巨大缺口
實際上,按照原衛生部2010年印發的《關于加強醫院臨床護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護士應當按照護士條例和護士守則等規定,全面履行義務,完成臨床護理工作,包括密切觀察患者的生命體征和病情變化;正確實施治療、用藥和護理措施,并觀察、了解患者的反應;對不能自理的患者提供生活護理和幫助等。
但現實中,記者采訪了解到,除傳染病病房等一些特殊病房,患者的生活護理由護士承擔外,其他病房的患者需要生活護理的,主要由親屬或護工承擔。有的醫院與第三方護工機構合作,由第三方機構提供有償的生活護理服務;有的醫院沒有相關合作,家屬得自己找護工,護工來源有護工服務公司、家政公司以及單干的護工。
作為一名從業10年以上的護士,宋佳明很清楚護士的職責,但科室里的護士太少了,“根本忙不過來”。
她所在的科室有53張病床,每年收治需要動手術的病人上千名,而護士加上護士長才12名。根據國家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的要求,床護比(醫院病房床位與病房護士之比)不得少于1:0.4,她們科室未達標。
另外,患者“看不見”的是,一方面,我國進入老齡化社會,臨床老年人數量增多,失智失能、重癥老年人增多,臨床護士往往更多關注危重患者的病情;另一方面,我國的護士數量確實太少了。
2021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增加護士配備,逐步使公立醫院醫護比總體達到1∶2左右。
2022年底,全國注冊護士總量超過520萬人,每千人口注冊護士約為3.7人。
在北京大學護理學院一位教授看來,根據《意見》的指標計算,我國醫療機構的專業護理人員——注冊護士缺口達350多萬人。
安徽省政協委員、安徽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主任醫師姚淮芳說,醫院目前的護理資源難以滿足患者需要,護士應對醫療護理尚且力不從心,更談不上讓護士承擔患者的生活護理職責。按照國家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要求,醫院床位數與護士比應不低于1:0.4,即一個病區如有40張床位,護士應不少于16人,但現在很多醫院的護士配備基本低于這個數。她在調研中發現,有的醫院病區有幾十名患者,僅有兩名護士值夜班,“護士跑不過來,有時候甚至不敢新收病人”。
在姚淮芳看來,導致目前護理資源短缺的原因主要是:醫院護理編制人數不足;護士待遇低,工作量大、需要值夜班、發生醫患糾紛概率大,有時不被病人和病人家屬尊重,很難吸引年輕人從事護理職業;護士對專業技術的追求和職業榮譽感嚴重缺乏,每年都有一部分護士從護理崗位流出。
護士護工的錯位不正常
近年來,隨著社會老齡化的推進,在迅速增長的護理需求和護士數量明顯不足情況下,護工成為了“香餑餑”,但未獲資質、責任不明、權益難保障等問題,也暴露出護工混亂管理的弊端。
護士,護工,盡管都姓護,但身份大不同,一個屬于醫院,一個屬于第三方機構,護工通常由跟醫院合作的公司派駐。由此帶來的差別是,患者家屬請護工,支出不菲,請一個護工每天花費要兩三百元,還不能使用醫保報銷,確實是患者的不能承受之重。
護工,護了誰?護理費都落了誰的口袋?如果不能厘清這些問題,護工的合法性和正當性就必然受到質疑,最重要的是,如果不解決相關難題,患者的獲得感就會被剝奪,醫療改革的成果也可能被蠶食。
護工屢屢被卷上風口浪尖,問題出在哪里?當前,有必要捋清四組關系。
其一,標配服務與增值服務的關系。如果護工提供的服務確實是增值的,遠遠超過了醫院提供的標配服務,患者花錢享受到了高標準的優質服務,這錢花得值。在市場經濟條件上,有的患者愿意掏錢找專業人士“照顧”,以期更有尊嚴,這很正常。護工這個工種確有存在之必要。
問題是,在一些醫院,很多本該是護士干的活,都推給護工,讓患者家屬掏錢請護工,護士儼然成了甩手掌柜,“除了輸液、分藥、測量體溫,啥也不干”,這很不正常。當然,板子不能打在護士身上,而應追問醫院本該提供基本的標配服務,為何偷工減料?本該善待患者,讓患者享有應有的待遇,為何還讓他們花錢找護工?
其二,服務質量與收費標準的關系。正常情況是,護工提供了優質服務,收費就該高一點,但現實情況是,護工收費高,服務卻跟不上。更可怕的是,護工不僅缺乏應有的職業道德,還虐待患者,這種錯位,太不正常了。
其三,監管與行業野蠻生長的關系。毋庸諱言,近年來護工行業獲得飛速發展,可以說哪一家醫院都有大批護工存在。護工的應運而生,確實滿足了社會發展要求,但是入職門檻低、專業素養差是不容回避的問題。記者隨機聯系采訪10多名護工發現,從未接受過任何護理培訓的有3人,有的人昨天還在工地打工,今天就轉行做護工了。試想,連基本的培訓都沒有,基本的專業素養都不具備,如何從事需要專業技能的工作?
其四,涉嫌利益輸送和壟斷等問題。有的醫院同護工管理公司簽有協議,患者在醫院住院只能選擇醫院指定公司的護工,不能私自外帶護工。很多護工管理公司與醫院有千絲萬縷的聯系,在人事和財務等方面很難把醫院和護工管理公司區分開來,導致護工行業幾乎是醫院壟斷,缺乏有效競爭,護工的規范管理和對護工服務質量的有效監督也難以實現。
無論入職門檻低還是專業素養差,都暴露出整個行業缺乏規范,也折射出監管存在缺位的現象。按說,護工并非新興行業,發展歷程至少走過了二三十年,為何仍然顯得很低端?一方面與醫院放任自流有關,另一方面也有監管缺乏力度有關。
顯然,要解決患者的痛點,紓解公眾對護士的不理解、對護工的“偏見”,最需要通過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形成共識,實現多贏。當前,應盡全力化解護士短缺的現象。2020年8月,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護理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二級及以上醫院全院病區護士與實際開放床位比不低于0.5:1,重癥監護病房護士與實際開放床位比不低于2.5-3:1。有朝一日護士供應充足了,也要督促醫院擔起責任,不讓護士當甩鍋俠。
同時,應加強對護工的監管,著力消除入職門檻低、專業素養差等亂象。護工跟生命打交道,如果缺乏責任心,缺乏基本技能,后果不堪設想。關于護工的管理,相關部門早有要求:護工由護理部統一管理,各護理單元護士長具體負責護工的工作安排和質量監督;醫院要建立護工工作制度,加強護工質量監督和管理;嚴格界定護工工作范疇,護工不能從事護理技術性操作和危重病人生活護理;嚴禁以護工代替護士的工作。
毋庸置疑,絕大多數護士都是盡職盡責的,而從整體看,很多護工都值得信賴。但是,個別害群之馬確實影響整個行業發展。以問題為導向,以制度設計為切入點,尋求高效的治理之道,平衡多方正當利益,才能早日解決這個存續良久的難題。
期待“無陪伴”病房為患者減負
護理工作對于患者康復作用巨大。不少患者不理解,醫院不是已經有護士了嗎,為啥還要請護工?從我國醫療機構的現狀來看,雖然護士的工作職責里面確實包含了對不能自理的患者提供生活護理和幫助,但是,我國注冊護士總量嚴重不足,護士應對醫療護理都相當吃力,更別提生活護理了。通常一旦家里有人生病住院,要么是家人請假照顧,要么只能請護工。
護工問題受患者詬病已久,不只是價格貴,一般醫院每日護理費用是30元左右,而護工每日的費用幾乎是醫院護理費用的10倍,而且,許多護工并沒有受過專業訓練,崗前培訓形同虛設,護理質量良莠不齊,護工護理不當或是虐待老人的糾紛不時見諸報端。請護工就如同開盲盒,請到不稱心的護工不省心反而添亂添堵。
從病人和家屬的角度,當然希望由醫院來承擔患者的生活護理,更專業也更讓人放心,哪怕適當提高護理費標準也可以。在實踐上,福建已開始組織實施公立醫院“無陪護”病房試點工作。所謂“無陪護”并非無人陪護,而是由經過規范化培訓的護理員在護士指導和管理下,根據患者病情和需求以“一對多”模式提供有關陪護和生活照料服務,不再由家屬或護工專門陪護。
期待試點醫院能盡快探索出可復制推廣的經驗,加快推動醫療護理員制度落地,讓“無陪伴”病房為患者及家屬減負。
醫院配備護理員是破局之道
在醫院護理資源得到補充之前,破局之道在于醫療護理員。
2020年8月,國家衛健委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護理工作的通知》,護士要根據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情況,扎實做好飲食護理、皮膚護理、管道護理等,夯實基礎護理質量。
記者注意到,根據這份通知,醫療機構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聘用配備一定數量、培訓合格的醫療護理員,并按照要求加強規范管理。同時,要建立醫療護理員管理制度,明確其工作職責和職業守則,定期進行培訓和服務質量監督考核,規范服務行為。醫療護理員應當在醫務人員的指導下,對患者提供生活照護、輔助活動等。
這意味著,護士數量不足時,并非只能由家屬自聘護工填補空缺,還可以由醫療機構直接配備醫療護理員。
2022年4月,國家衛健委印發《全國護理事業發展規劃(2021-2025年)》,在其中的補齊護理短板弱項方面,提出“建立醫療護理員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和發展醫療護理員職業隊伍”。
在受訪專家看來,在目前護理資源不足、患者陪護難的狀況下,建立醫療護理員管理制度很有必要,其積極意義是能在短期內緩解目前護士無力承擔患者生活護理、患者家屬為陪護身心疲憊的兩難局面。
北京大學醫學人文學院教授王岳告訴記者,醫療機構建立醫療護理員隊伍是可行的,也是好辦法,可以改變醫院里單純由護士進行整體護理的模式,增加為護士+護理員兩個層次的護理人員,實際上提高了醫療機構的床護比,增加了護理資源。
某省護理類職業院校一位副教授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在政府財政支持的情況下,由醫院建立醫療護理員隊伍,招聘培訓醫療護理員,有助于解決包括護理專業學生在內的大專院校畢業生的就業難題,他們經過培訓進入護理崗位后,有助于優化醫療機構護理人員結構,充實臨床護理人員,使患者得到更好的照護,提升患者住院滿意度。
愿望是美好的,但實際情況是,除了個別地方外,醫療護理員制度遲遲沒有建立,實際填補護士資源空缺的仍是護工。
在姚淮芳看來,背后原因有很多:一方面,如果醫療護理和生活護理不能明確分開,護士和醫療護理員的職責就難以劃分清楚;另一方面,醫療護理員納入醫院管理體系后,如果需要納入醫保支出范疇,相應醫保支出也會增加,依據目前醫保狀況,很難全部支持醫療護理和生活護理的費用。此外,護理員隊伍從哪里來也是一個問題。
前述某省護理類職業院校副教授認為,從醫院管理的角度,多數醫院屬于差額撥款單位,醫院考慮到自身運營問題,大多數會將醫療收入購置大型的醫療設備,對于護理工作的投入隨之減少,導致醫院出于利益約束不愿掏錢聘用醫療護理員。
在她看來,從配套制度的角度看,目前醫院收取的護理費包含的工作內容,不僅僅只有生活護理,還包括護士對于患者生命體征的觀察、更換床單、轉運患者、病情觀察、健康宣教等,標準非常低,不足以補償護士的人力成本,同時國家醫保制度也是醫院推行醫療護理員制度的障礙,醫療護理員的費用支付不在醫保報銷范圍之內。
進一步改善護理服務行動啟動,這一情況或將有所改善——
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日前印發《進一步改善護理服務行動計劃(2023—2025年)》,提出到2025年,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責任制整體護理覆蓋全院100%病區。行動計劃提出4個方面19項具體任務。
其中明確,醫療機構要進一步落實責任制整體護理服務,每名責任護士均負責一定數量的患者,每名患者均有相對固定的責任護士為其負責。
根據行動計劃,二級以上醫院全院病區護士與實際開放床位比不低于0.5:1。要優先保障臨床護理崗位護士配備到位,不得減少臨床一線護士數量,原則上臨床護理崗位護士數量占全院護士數量比例不低于95%。
具體來看:
加強臨床護理,促進護理服務貼近患者
(一)落實責任制整體護理。醫療機構要進一步落實責任制整體護理服務,每名責任護士均負責一定數量的患者,每名患者均有相對固定的責任護士為其負責。到2025年,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責任制整體護理覆蓋全院100%病區。
(二)加強基礎護理。
(三)注重溝通交流。
(四)強化人文關懷。
(五)做好健康指導。
提高護理質量,促進護理服務貼近臨床
(六)加強巡視觀察。
(七)保障護理質量安全。
(八)提高護理技術水平。
(九)提升中醫護理能力。
(十)切實為護士減負。
拓展護理領域,促進護理服務貼近社會
(十一)開展延續性護理服務。
(十二)擴大“互聯網+護理服務”。
(十三)提高基層護理服務能力。
(十四)增加老年護理服務供給。
加大支持力度,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十五)加大支持保障力度。
(十六)加強護士人力配備。二級以上醫院全院病區護士與實際開放床位比不低于0.5:1。要優先保障臨床護理崗位護士配備到位,不得減少臨床一線護士數量,原則上臨床護理崗位護士數量占全院護士數量比例不低于95%。
(十七)充分調動護士積極性。
(十八)加強信息化技術支撐。
(十九)加強醫療護理員規范管理。
(綜合來源:法治日報、廣州日報、人民網、中國政府網微信、國家衛健委)
來源:工人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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