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福建省消防條例》有啥新亮點?
時間:2023-08-31 1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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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8月30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何祖謀)29日,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省消防救援總隊等單位有關負責人對新修訂的《福建省消防條例》進行政策解讀。新修訂的《條例》于今年5月通過,將于9月1日施行。這是一部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全面順應消防體制改革、充分總結我省消防工作經驗做法的條例,對推進我省消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作用。
《條例》與時俱進。針對發展迅速的石化產業,《條例》對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建立專職消防隊和工藝處置隊提出了要求,明確了相關企業要定期開展安全風險隱患排查評估;針對電動自行車火災頻發的現狀,對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行為及其場所設置要求作出了具體規定,突出強調了物業服務人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針對火災亡人多為老弱病殘等弱勢群體的情況,明確提出村(居)民委員會要對弱勢群體進行消防安全登記,加強消防安全幫扶;針對“生命通道”不暢的問題,明確了公安交警、鄉鎮(街道)、城管和消防部門處理違法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和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的分工。
群眾關注的“小事”,就是立法的“大事”。《條例》堅決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不斷優化營商環境,規定了小旅館、小餐飲、小商店等公眾聚集場所和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許可但應當辦理消防備案的建設工程的,可優化辦理審批手續。同時,為進一步釋放文旅產業活力,對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等古建筑的經營使用進行了明確規定,如遇因客觀原因無法滿足消防技術標準的,可通過專家論證等方式制定與保護相匹配的防火安全保障方案。為了應對民宿業發展迅速的特點,《條例》訂立剛性規定,明確屬地政府應加強農家樂、民宿集中區域的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改善消防安全條件。
此外,《條例》還提出要強化信用監管,授權消防、住建、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聯合制定消防安全信用管理辦法,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納入失信”機制;規定政府應加強智慧消防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建設,鼓勵、支持高層民用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等場所推廣應用智能防控措施,通過運用先進技術提升監管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條例》還首次在法規層面規定了消防工作應當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消防“三管三必須”原則,并確立“消安委”的法律地位,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委員會工作制度,實行“全覆蓋”監管,進一步細化相關單位、社會各方主體的消防安全責任。
“消防安全是保民生、促發展的重要安全屏障。”省消防救援總隊副總隊長陳秉安說,下一步,全省消防救援隊伍將繼續建立聯動協調機制,緊密協作,將《條例》宣傳貫徹好,全力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風險,構建消防安全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格局,推動全省消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再上一個新臺階。